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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代理記賬代理報稅】天津代理記賬是會計人員重要的工作
天津代理記賬是會計人員重要的工作。會計人員應當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登天津代理記賬簿的基本要點是:
(1)代理記賬時,應當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記入賬內。記錄的數字要準確,摘要要清楚,登記要及時,字跡要工整。
(2)代理記賬后,要在天津代理記賬憑證上簽名蓋章,并注明“√”符號,表示已經天津代理記賬。
(3)賬簿中書寫的文字和數字一般占格寬的1/2。
(4)天津代理記賬不得使用圓珠筆或者鉛筆書寫,要使用藍、黑墨水或碳素墨水書寫。除了在用紅字沖賬憑證、沖銷錯誤記錄、在不設借貸等欄內結出負數余額的情況下可以使用紅色墨水天津代理記賬外,其他一律不得用紅字天津代理記賬。
(5)各賬頁應按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行不得隔頁碼使用。如果發生隔頁、跳行,應當將空頁、空行劃線注銷,并寫上“此行空白”或“此頁空白”的字樣,蓋上天津代理記賬人員私章以示負責。
(6)各賬戶的余額,應寫上“借”或“貸”字樣,沒有余額的要在余額欄內寫上"0”表示。
(7)每一頁應結出本頁合計數和余額,并在**后一行寫上“過次頁”。在下一頁****行摘要欄內寫出“承上頁”的字樣,并將上頁余額抄在下頁****行的余額欄內。
天津代理記賬中,發生賬簿記錄錯誤時,不準涂改、挖補、刮擦或者用藥水等消除字跡,應按規定進行更正。(相關文章:個體工商戶需要天津代理記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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