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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天津財務市場準入門檻
據了解到,新《管理辦法》中除了對統計代理記賬公司明確了管轄范圍,還明確了對代理記賬機構違法所得將高罰款3萬元。從此,黑色代理記賬公司不再穩坐高堂臺了。
這真正實現了嚴格監管,既讓違法者提高違法成本,也讓守法者得到更好的發展,從而可以降低市場上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的發生。”“希望財政部門會同稅務部門,以國務院相關法規為依據,以行業組織為抓手,落實違規案件的查處工作,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李炎煒表示。
放寬市場準入門檻
新《管理辦法》比較吸引行業人士關注之處,就是放寬了代理記賬的市場準入門檻。其對代理記賬資格的申請條件相應進行了調整,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譬如改變了之前規定的“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有健全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兩項準入條件。其次,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符合4個條件便可以申請代理記賬資格。
在李炎煒看來,新《管理辦法》取消了“固定的辦公場所”限制,為“互聯網+代理記賬”快速實現提供了法理依據。同時,取消“健全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的要求顯得更為務實,為同樣是小微企業的代理記賬機構松了綁。
而在申請天津代理記賬資格的條件中,負責人為會計師以上且為專職從業人員,加強了對代理記賬機構的管理。“這對于進一步提高代理記賬機構會計服務水平,提升天津億兆代理記賬有限公司會計信息質量有著深遠的意義。小型的代理記賬公司將面臨著門檻提高的風險。”李炎煒如是表示。
在王久立看來,放寬天津財務市場準入門檻,“其實也改變了過去一些無資質的公司通過各種‘變通’方式進入代理記賬門檻的現象,比如代繳其他機構等。”新《管理辦法》出臺之后,代理記賬行業吸引了更多人關注,同時,由于優化了審批流程,簡化了辦事手續,營造了寬松平等的準入環境,將會有越來越多的代理記賬機構如雨后春筍般出現。嚴格的監管機制也會使大量“地下代理記賬機構”由“黑”變“白”。(相關內容:天津代理記賬公司發展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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