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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代理記賬公司的優點
天津代理記賬公司公司的定義 《會計法》第36條明確規定:“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代理記賬是指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天津代理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會計工作全部委托給****天津代理記賬公司完成,本企業只設立出納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業務和財產保管等工作。經過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審查批準成立的從事代理記賬行業的公司稱為代理記賬公司。
****、服務****。(****的人員,豐富的經驗知識);
第二、節省費用,享用****團隊的服務。(節省了專職會計的高工資、住房、社會保險開支。) ;
第三、****的團隊,高效,低差錯率。(各行業的會計師,解決各種****困難) ;
第四、避免因會計人員變動造成企業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第五、避免專職會計技能單一,影響會計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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