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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代理記賬公司制定工作制度以便高效規范地完成各項代理記賬業務
****條:各成員必須愛崗敬業,認真完成指派的各項任務;
第二條:各代理記賬業務公司的所有相關資料不得帶出公司辦公室。
第三條:為保證代理記賬業務核算的準確、及時,本公司代理記賬業務實行老師項目負責制
第四條:各成員必須按安排表中安排在每月月底前10天內與業務單位取得聯系,索取票據,了解業務單位意圖,向代理記賬部經理及指導老師反映。
第五條:上月報表應在下月五日前完成做賬工作,天津市****稅務局關于轉變一般稅源企業管理經代理記賬部經理及指導老師同意審閱后才可進行網上報稅和去稅務部門報稅。
第六條:熟練掌握代理記賬業務流程;代理記賬業務流程如下:
索取憑證——賬務處理——代理記賬部經理審核(簽字)——指導老師審核(簽字)——加蓋業務單位公章及本公司章——報稅——向代理記賬部經理反映報稅情況——向指導老師反映報稅情況——向辦公室提交相關資料(紙質及電子版報表資料及在稅務部門、業務單位取得的其他相關資料)——電腦軟件做賬——代理記賬部經理審核及指導老師審核。
第七條:到稅務部門報稅時,一定要關注稅務部門的通知,打聽或索取有關政策法規及其他資料;
第八條:各成員必須按安排表負責各自業務單位的工作,一般情況下每個成員負責2—3個月的代理記賬工作,公司就會安排做另一公司的天津代理記賬業務或其他業務。在做下一工作前一定要辦好上一工作的交接事宜,由此產生的工作過錯由移交者承擔。工作交接時要做好以下事情:
1、編制移交清冊;
2、確定移交時間、接交人、監交人員(包括指導老師及代理記賬部經理);
3、移交前能結出余額的要結出余額。
4、要建立新賬的,要在代理記賬部經理及指導老師幫助下建立好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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