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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代理記賬公司應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對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營業稅。這里的“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是指月營業額在2萬元以下(含2萬元)。月營業額超過2萬元的,天津代理記賬公司應全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現在****對“小微企業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是扶持企業發展的一種減稅措施,只是減稅程度高些,將應納稅額減為零了。因此在納稅申報期內仍然需要正常進行納稅申報。某納稅人經營餐飲行業,11月營業額1.9萬元,營業稅稅率5%,以應交營業稅為計稅依據繳納城建稅(稅率7%)、教育費附加(稅率3%)、地方教育費附加(稅率2%)。這樣應納營業稅950元,應納城建稅66.50元,應納教育費附加28.50元,應納地方教育費附加19元。應在《地方稅綜合申報表》的第九列或者《地方稅通用申報表》的第十一列“減免稅額”一欄填寫相應的減免額。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的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兼有增值稅應稅項目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的,納稅人既屬于增值稅納稅人,又屬于營業稅納稅人,應當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項目的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天津報稅機構應分別進行納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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