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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被吊銷企業名稱三年不能用
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企業法人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并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后,該企業法人才歸于消滅。吊銷營業執照會有什么后果呢?本期《律師進社區》欄目就此詳細解答。
吊銷營業執照會給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帶來一定的限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三年之內不得使用。《公司法》第57條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對于此次“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需要提醒天津代辦營業執照行業,個體工商戶暫不納入實施范圍。此次改革只適用于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企業、合伙企業等企業類市場主體及其企業分支機構,還適用于農民****合作社。新營業執照的辦理和領取,一律免收任何費用。(相關資料:進一步規范天津代理記賬資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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